问答详情

请问各位律师,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多年了,去外地一年,说好的有外地补助,到现在了也没给,等我去要,公司要我签一份自愿辞职信和一份解除劳动合同书,不签就不给补助,这么多年,一直没有给上保险,去年十月份放假到现在了也没通知上班,放假期间也没有给生活费,我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我该怎样得到补偿呢?谢谢!公司要我签一份自愿辞职信和一份解除劳动合同书,我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我该怎样得到补偿呢?

合同纠纷 2019-03-19 21: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合同期内一般变更工作岗位需要员工同意,公司无权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但你所讲的情况有点特殊,可以向员工书面通知说明理由。尽量减轻公司责任。 否则一般情况下,公司无权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在合同期内与员工协商解除,需要支付每工作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公司单方面解除属于违反解除,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 由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法定义务,因此用人单位拒绝为劳动者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所以,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7、87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如果公司不同意解除劳动关系,仲裁是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对仲裁范围作了规定,你这属于该范围。且参照第十五条的规定,达成协议后仍可仲裁。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十五条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内江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