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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国企单位有10年了,出事机修工作,中间断续签了2,3次合同,但单位总是有正式工和合同工之分,待遇明显不一样,我们合同工,单位给我们买的养老保险,每月扣的81元,还扣的70元的合同工管理费,这个月起每月又要扣100元,说是什么新劳动法要买什么失业险和人生保险,具体我们也搞不清,工资条也没有体现。正式工呢,有医疗险,工积金,年终奖,年休加班工资。我们什么也没有,也没有办法,要吃饭嘛,只有展劲干。我这种情况能不能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工吗?单位会跟我们签吗?签了又能享受些什么样的待遇呢? 谢谢!

公司成立 2008-04-12 09:3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至于待遇问题你可以要求同工同酬,但是应该在劳动合同中进行明确, 扣除你们的合同工管理费应该是没有依据的,可以要求予以返还!
  • 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具体待遇应在合同中约定。 有权要求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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