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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劳动合同条款有:经协商一致,企业可以因经营框架改变进行岗位调整。 我在进企业一直在工程部做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后期因企业发展减缓,没有太多工程项目,开始边做工程建设边顺带着做老厂区维修管理工作。现在企业撤销工程部,说我工作内容包括做维修工作,未经协商把我调别的部门去专门做维修工作,是否合法? 我拒绝接受调岗,因为维修管理工作只要懂点工程的人都能做,对我的专业是极大的浪费,我觉得专门去做维修不合理,前期只是因为没有太多项目,顺带着做做维修管理。如果企业说劳动合同有规定,说我本来工作里面有维修工作,他们可以单方面对我进行调岗,也不跟我谈收入问题。我觉得企业部门撤销,他无权安排我工作,应该协商解决的。这种情况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是否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其他 2020-08-23 11:0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有权调整岗位的。一般来说,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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