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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们好:我伯伯是医院的退休医生,家住农村,很穷,可以说是家徒四壁。上星期因病去世,现单位补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约四万多元,有一项生活困难补助单位则说要求每月领取。伯母七十多岁农村人,无任何收入,伯伯有儿子二个(兄弟之间又不和),女儿三个,两个儿子已成家并已分家,虽然都住在旁边,但不孝顺,伯伯有病期间都没给过照顾,女儿二个嫁得比较远,一个嫁在邻村,经常去照看。现兄弟俩见补有四万多元,兄弟两人要求2家对分,然后每月各给母亲二百元生活费,请问这样分配合理吗?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好呢?

其他 2011-12-26 11: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
  • 不合理的,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
  • 享有抚恤金待遇的人必须同时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配偶;二是死者生前主要或部分供养的人。死亡抚恤金的具体分割,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实在协商不成,也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按照均等分割原则处理抚恤金,同时也会酌情考虑各近亲属的客观情况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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