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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老人住院花费8万余(全部由我支出),已经康复出院,我的车损30万+,纯修车费用(车总价197万),现在法院定责任,老人占7成,我占3成,老人家里还要我10万元补偿费,我不是很懂,是否需要给她们补偿?还有医药费是否需要我全部出?而且我是否可以向她索要车辆的损失费?

其他 2020-08-29 13:0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对方构成伤残的话,是需要的,如果没有就不要。损失费可以要求的。
  • 你出的医疗费要全部退还回来,车损也要获赔,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本律师,
  • 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车损,至于对方的人损,你保险可以按照比例承担的,
  • 您好,交强险支付完毕,剩余费用您的商业险按照责任支付给对方,您的车损可以要求对方按照责任进行赔偿。
  • 你好,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责任范围的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医药费由交强险支付一部分,剩下的你只用承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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