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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昭通盐津县,由于政府要求搬迁到安置房内,旧房政府要拆迁有没有补偿

拆迁补偿 2020-10-11 06: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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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只要房屋是属于合法的,就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对补偿问题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 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7月24日颁布的《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抄录如下: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你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应当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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