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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上,不小心弄伤了工友(66岁)的脚,骨折。经过医院医治先已经没有大碍,在医期间的所有费用均已支付,现在他要求我再给付2万的赔偿,我们大家都是农村人,请问我有没有义务再给这2万。他得工资每天只有50元,从出事至到他开始上班共两个月。如果赔偿我还需要支付些什么费用?

其他 2011-12-28 17:2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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