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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是一个农家院,可以接待旅客,假期期间有四个成年人出来旅游来我家住宿,正好我家就位于景区停车场边上,而且这个景区还没有开发,也不收门票等一切费用,后来四人入住我家开了两个房间。后来四人结伴上山游玩,途中两人因累停止爬上,其它两兄弟继续爬行,因上路险峻,在河边游玩时溺水死亡、、、我想咨询一下,仅在我家住宿就要承担这起意外事故吗而且另外两人事后一口咬定我家给他们要了门票,现在这个景区都没人看门老板都不在还非说我们要了门票证据只有这两个人的证言现在他们要向法院起诉被告列的是景区和我两个人说是安全设施不到位我想知道我应该为此次案件承担责任吗仅提供住宿需要担责吗他们的耍赖行为就有两人证言法官会相信吗

其他 2011-12-13 11: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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