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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试用期我在公司做了20天公司不给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营业执照,没有社保,上班也不打卡,这种合法吗,我该怎么办才能拿回自己的工资,我有上班的证明

其他 2020-11-13 15:5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没有标明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用人单位重新协商,协商不能解决,可以反馈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法律主张离婚自由,若双方感情已破裂,你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或双方感情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双方离婚,因而你可以多方面举证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就以上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纳社保费。 3、因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该单位工作7年,可要求其支付7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你好,凭上班证明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想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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