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你好,2011年12月2号因公司拖欠11月份工资2011年10月份奖金,故本人到相关部门问不发工资地原因,公司说一周内告诉原因。结果一周内告诉本人工资停发,结束劳动合同并罚款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是一份解除劳动通知书和一份解除劳动协议书,理由是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这样地协议书我并不同意,申请仲裁,仲裁说我们并没有证据在手了,如果真去让仲裁调节,公司说我们旷工地理由也可以解除我们,我想请问一下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仲裁 2011-12-13 16: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