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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辞职,老板不想让走怎么办

其他 2020-09-02 16:2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目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不以用人单位批准或同意为前提,但需要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除非有法定的例外,如用人单位限制人身自由、强令违章作业、暴力胁迫劳动等。因此,劳动者只要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或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提前30日履行了告知义务,是可以自己办理工作移交等离职手续的,用人单位有履行结算劳动报酬、出具解除或终止证明、协助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等法定义务;如果没有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用人单位也要结算工资,只是会扣发适当的部分
  • 你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公司没有为你缴纳社保,可以主张补缴社保或者主张社保损失赔偿,被辞退可以主张赔偿金,如果公司违法辞退,也可以主张双倍赔偿,建议及时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也可以解除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的材料和诉讼流程建议您跟律师电话详谈
  • 你好: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你好,根据你以上所述,建议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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