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幼儿在幼儿园玩耍时,不小心受伤把下巴摔伤,老师及时带去就医,有个小口,没有缝针。现在家长要幼儿园负全责,说要植皮什么的,保证不会留疤。我想问幼儿园应该负全责吗?如果不付全责,我们幼儿园应该怎么解决,对于家长的要求,我们该怎么去解决。

调解 2011-12-12 23: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学校尽到了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则无需赔偿;如果未尽到,则需要赔偿。 最好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家长起诉,学校应收集证据积极应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9条:“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