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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0年4月在帝景名都看中一套房,交定金一万.7月交首付款,因手头紧在售楼员劝说下余款打欠条和违约协议,约定还款日期,当时的发票是全首付款.我没到还款日就把剩余款还了,并把欠条抽走,当时财务人员说没事了.合同是2011年5月一日交房,可在8月27日交房.我退违约金是却说没我的,原因我的房款不是一次清.上面我违约4089元,他们应付违约金2400元.两着抵消,并说没有帐可查.我要求他们出局证据,他们不理.我不去找他们他们没打电话通知我违约,我讨要违约金才知道这回事.该怎么办?

调解 2012-03-17 22: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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