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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想咨询下,在8月29号晚上九点多,我开着我的电动三轮车正常行驶着,当时车灯没有打开,在经过一个公交站台时,突然从站台里穿出来一个人,一下子撞到我的车上,后来在交警大队里看到了当时的监控,看到这个人是横穿马路的,当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拨打120救护车和110报警电话,但是抢救无效,在第二天下午这个人去世了。 现在我想问问,这个责任划分会如何划分,不可能我是全责吧?

其他 2020-09-09 07: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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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为五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 一般不会全责 ,可能双方都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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