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08年甲在公积金中心贷款购得一新房,银行办理了他项权证,目前已还贷两年,还有13万的贷款未还清,现在乙想买甲的这套房子,价格50万,房产证发证时间是2010年8月。 乙想这样操作购买: 1、由于房产证上的发证时间是2010年8月,不满5年,所以现成过户还要多缴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所以想等满5年之后再过户。 2、由于乙手中资金有限,无法一下子筹备到50万,所以甲乙签订购房合同,签协议甲把还贷的银行卡给乙,由乙每月还贷款(没有通过银行),再一次性付清余款37万元,甲把房产证和土地证交给乙。当满5年后乙再一次性付清银行贷款,解除抵押,再用自己的公积金重新申请贷款。 3、甲给乙办理房屋全权委托公证书,全权委托丙(丙和乙是亲属)代为向银行申请解押;代为向银行提前还款;代为办理解押手续;代为签署银行相关文件;代为陪同买方办理银行面签等相关手续;代为签订买卖合同、定金合同及其一切相关法律文件;代为办理缴税;代为办理过户;代为办理物业交接手续等等。 乙想知道这样购买有什么样的风险,还需要怎样操作才能使风险降到最小,期盼您的解答!

其他 2011-12-14 1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宜昌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