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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离婚后,户口本上登记为离异,再婚后现在又要离婚,需要先去派出所登记为已婚才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吗?

离婚 2020-10-18 00:1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沟通解决。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户口本上显示“已婚”是无法办理结婚登记的。
    如果本人结婚后离婚,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为“离异”,当场即可办理完成。
  • 离婚了再婚,户口本不需要盖章离异。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   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相关知识  办理结婚登记的具体要求:  1.办理内地居民间婚姻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2.当事人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申请时,当事人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双方自愿的;  (3)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你好!离婚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带上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等资料双方一起到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可以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问问民政局的
  • 按程序走,带上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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