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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破产,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诉讼 2020-09-30 21:4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破产申请;
    (二)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四)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五)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六)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十二)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一)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二)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企业申请破产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要纠正企业破产就是逃避债务的错误观念
    二、作好企业破产前的清算工作
    三、企业职工安置预案应依法作出
    四、依法作好破产清算工作
  • 我国实行的是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以下简称《破产意见》)。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由于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特殊性,债务人的破产申请权受到严格限制。
  • 破产清算流程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帮您处理。
  • 你好,如果对方已经进入破产程序,无法进行保全。
  • 你好,需要及时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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