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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上工资约定是每个月3500+2%+500房补(元),其中试用期是3500+500元,但是现在老板感知上个月的工资只能发基本工资,没有补贴,合同上明确写了3500+500元的,补贴不给的话是不合法的吧?

其他 2022-12-29 14:3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工资约定不明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约定;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仍然不行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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