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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是业务员,在职6年了,期间有部分工程项目款未回完全,但往来账款明确,欠账手续齐全,但公司以我回款未完全为由,从今年一月份开始停发我的基本工资+业务提成+业务费用报销,也就是说除保险外一分钱都不发放,期间今年五月份的时候经过和公司领导协调,发放了一次基本工资+业务提成,现在公司更是要求我们款未完全要了之前不准离职,不准休班。关于劳动合同就是刚去该公司的时候签了一份空白合同,公司领导说是一年合同,之后再没有签过,所谓空白合同就是签的是合同模板,里面关于几号发工资啊一月几个休班啊,什么的都是空白横线。该公司只交五险,未交住房公积金,部分人给交,并不是同工同酬。请问这种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对我有利吗?

其他 2020-09-12 11: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所说的有利需要明确你想达到的目的是什么,是要求解除合同单位支付补偿金,还是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单位给劳动者提供休息休假劳动者待遇,或是要求认定单位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需要根据你的诉求来判断。根据你所说,单位签订空白合同,对于空白部分的内容,单位可以单方面填入,对劳动者而言是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也是不利的。劳动者工作已经四五年,记薪的标准与发放的时机已经固定,单位单方面变更工资记酬方式与发放时机,实践当中一般会认定单位存在变更劳动合同事项,属于单方面变更,向劳动仲裁提出疑义,仲裁部门一般会支持维持原来的方式。对于拖欠工资禁止劳动者休息休假,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监察部门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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