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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04年买的唐山路北繁荣花园的房子,我们小区大部分住户都有了房产证和土地证,但还有30多户两证都没有了,现在联系不到开发商,我们应该怎么办.急切想知道答案

其他 2009-05-01 22:0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起诉讼,若不能送达开发商法院将对案件进行公告,即使找不到开发商,也能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你也可以依据判决书办理产权事宜。
  • 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内,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根据该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履行的是一种协助义务,即房地产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有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测绘成果报告及房屋分户平面图等。
    此外,很多购房合同中也会约定,由开发商代购房者办理房产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仅仅承担办理房产证的协助义务,而且承担起了办理房产证的主要义务。
  • 能办理房产证的项目肯定是有土地手续的,只是有总证没有办分户土地证。原因大致有:1、开发商只在项目报批时要跑国土部门,而销售房子签订合同备案基本都是在房产部门的事,跑得多就办得快;2、普遍对房产证更重视,办按揭也要涉及房产证,而土地证没有催得那么紧,不着急办;3、办理土地分户证又需要缴纳一定费用,影响资金周转;4、还有的开发商已经把土地抵押贷了款,未还清之前不能办证。目前政策将两证合一,统一为“不动产权证”,有些地方已经实施。
  • 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按合同履行义务,和要求赔偿
  • 要求办理房产证是开发商的法定义务,现已超过三年,你们应当及时起诉并要求赔偿违约责任
  • 可能不是一句二句说的清楚的,直接与律师联系提供法律帮助维权吧!
  • 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办理房产证.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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