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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甲起草一份合同,对甲最有利: 甲:贸易公司,国内有销售渠道,销售丙制作的钢材 乙:集团,从境外进口铁矿石,煤炭 丙:钢厂,用乙进口的原料制作钢材。 甲乙,和甲丙关系较好,乙丙不熟 乙希望控制铁矿石和焦炭,以及生产出的钢材的所有权。 甲与丙达成协议,丙只要加工费 贸易额约为5亿元/年 甲公司的目的:1,锁定货物 2,确保利润 乙公司的目的:1,监控整个生产过程(主要是控制原样和成品) 2,利用甲的销售渠道 麻烦律师!谢谢!

刑事辩护 2009-06-18 22: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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