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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就职于一家建筑公司劳动合同内没有具体的合同终止时间,因为工程的工期不确定,合同内规定本人所在的工程竣工之日即合同终止。至今本人已与公司签订过两次此类合同。现在本人所在的工程即将竣工即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公司提出要降薪,降薪后再安排到其他工程中,续签劳动合同。否则就以合同到期为由,终止雇佣关系。这样做合理合法吗?

其他 2020-09-19 17:1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 劳动合同到期如用人单位不续签,您可主张自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您的权益。
  • 您好,公司违法了,可以去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赔偿金
  • 按您的描述,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您可以跟公司好好沟通一下,如果沟通不成,公司仍然无理由降薪或者不续签合同,您可以保存好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索要赔偿。
  •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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