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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丧偶有一儿子,女方与儿子的户口都在(中山)前夫家,男方离婚有一女儿(抚养权归男方),男女方再婚结合成家庭要办理什么手续?(男方是外省的)再婚登记要到哪里登记,要什么证件?再婚后还能再生育吗?准生证该到哪里办理?我有权带走儿子吗?如果带走儿子还能再生育多一胎吗?

其他 2011-12-16 15:3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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