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就是a女士被人污蔑偷钱,b丢钱的人说丢了700元整,不巧的是a在打电话的时候随手就拿起b的钱包看过,但是b说找鉴定科的人做了鉴定,上面有3个人的指纹。一个是a一个是b。还有一个是b的好朋友c。但是b就说钱是a偷的。但是a没有做过不会承担这个毁坏自己名声的责任。想咨询一下律师。这算毁坏名声吧。有没哪条法律是说明这项的。还有我咨询过派出所的领导。说这种事情有可能是想咋骗。如果要是通过法律途径这算追究的理由吗?

其他 2012-01-03 15:3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