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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十七岁生我女儿,和她爸爸没有结婚证,后面我女儿六岁的时候她爸爸再婚,我女儿由她爸爸带,后面从来不让我见小孩,也联系不到我女儿,我也没有给过一分钱,现在我女儿14岁了,和后妈相处不融洽,抑郁了一段时间,想选择轻生,被同学发现了,我女儿逼她爸爸要我的联系方式,她爸爸现在才给,才联系到我,如果我女儿现在选择回我身边,请问,我需要补给之前的抚养费吗?我女儿已经14岁了。她可以选择回我身边吗?

离婚 2020-09-26 12:36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像你描述的这种情况你可以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需满足四种情形: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你好,这个一般可以沟通解决
  • 你好,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你女儿同意的话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
  • 你女儿可以自主选择在哪一方生活;从分手到现在孩子的抚养费,男方可以要求支付,之后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
  • 你好,抚养费双方可协商好,具体视情况来定。
  • 和她爸爸没有结婚证,后面我女儿六岁的时候她爸爸再婚,我女儿由她爸爸带可以离婚的
  • 你好!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十岁以上的孩子,可以依据孩子意愿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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