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您好: 我于1992年至2006年一直在一家公司工作,因为企业效益不好,2006年9月已欠缴两年多的养老保险、9个月的工资。当时为了生计,不得不离开公司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半年后公司通知按当时离开时间写了一份辞职报告,但没办理任何手续(包括档案、养老关系)。 现在公司面临破产,通知前去提取档案,除养老保险补交至2006年9月,再没有其他任何补偿,请问我是否应该提出补齐养老保险、获得经济补偿金的要求?

其他 2009-06-18 14:0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