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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95年结婚。婚前我(男方)父母在94年给我买了套住房,用于婚房。在08年时由于工作原因,这套房子卖掉。并加上婚后两人的存款到常州市里买的套房子。现在我们夫妻由于妻子的行为不捡,妻子提出离婚。她现在要求分割这套房子的一半,请问律师,现在这套房子的财产中是否应去除婚前我父母那套被卖掉的房款,然后再平均分割?

争议解决 2011-12-16 14: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妻子有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房产,但具体怎么分,要视情况而定,您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视为对你们的赠与
  • 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过错方应当不分或少分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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