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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把离婚协议里约定给我的房子卖给了第三人,我能撤销他们的买卖吗,能要求第三人退回房屋吗?房子只是在房管局备案,没有不动产房产证

其他 2020-10-31 08:4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陈述,你方可以起诉撤销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的,
  • 你好,如果第三方是善意的,和你老公无恶意串通,你无法撤销他们的买卖合同。
  • 房屋交易手续已经完成,房屋买卖已经结束,一般是不能退房的。但是对于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卖方已如实告知瑕疵或买方已明知瑕疵的,则卖方不承担责任。
    1  二手房不同于预售商品房,一般已使用一定年限,并存在装修、装饰等现状,所以,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质量瑕疵。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售房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或者房屋存在违章搭建等情况,就可能导致买卖纠纷产生。
  • 离婚时,当事人对于房屋分割问题作出的约定,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且不违法,就是有效的。
    一般来说,离婚时,不免涉及房产归属问题。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可以在离婚前,也就是婚姻存续期间进行,也可以在离婚后,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办理。
  • 夫妻离婚,房屋归于一方的,可以按照正常的房屋买卖流程进行交易。
    房屋买卖的流程一般为:
    1签订买卖合同;
    2准备首付款,冻结;
    3评估公司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4向银行申请贷款,等银行审批;
    5网签;
    6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
    7缴税领证;
    8银行解冻购房款;
    9抵押登记;
    10物业交接,水电过户;
    11土地证查档(办理土地证);
    如果是一次性付款的取消3、4、9项 第2项换为,准备购房款。
  • 看房子是否已经完成过户以及第三人是否是善意第三人,如果房屋已过户,你可以索要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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