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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临时工签了两个月的劳动合同但是做了一个多月因为个人原因不想做了辞工不给批怎么办

其他 2020-09-23 11: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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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目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不以用人单位批准或同意为前提,但需要履行提前告知义务的,除非有法定的例外,如用人单位限制人身自由、强令违章作业、暴力胁迫劳动等。因此,劳动者只要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或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提前30日履行了告知义务,是可以自己办理工作移交等离职手续的,用人单位有履行结算劳动报酬、出具解除或终止证明、协助办理社保转移手续等法定义务
  • 你好,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急辞,只要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不用承担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或者处罚,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保存相关证据后直接走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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