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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入职1个月零7天,期间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公司觉得她工作能力不行,想要辞退,并支付给她上班期间的工资,因为上周她工作期间手被划伤了,已经到诊所包扎,并且公司垫付了三天的医药费,她就以工伤和无故辞退员工要求公司支付给她两个月的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

其他 2020-09-23 13:2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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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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