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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13.12通过镇里派到社区工作,一直是镇里给发工资,待遇和两委工资一样,2020年两委涨工资,我到镇里谈工资,领导找到一份2015年的党委会会议纪要,上面写的把我的工资安公益性岗位安排,可是社区上班快7年,本人及社区领导都不知道这份纪要的事情,而且一直也都是按两位委员给我发的工资,并没有安公益性岗位发工资,而且我也参加了两次的两委选举有选举证书,之前的领导早调走了,中间也换了几届领导,我现在做社区党务工作,工作量很大,到镇里要求安两委委员加工资,现在的领导说要按2015年以前的会议纪要为准,说不能推翻之前的会议纪要,按公益性岗位只补发工龄钱,不能按两委委员发工资,我在社区工作量最多,工资比别人少一半,心里肯定不接受。请问我要求按两位委员一样的待遇合理吗?镇领导的做法我可以推翻吗?

其他 2020-09-25 14: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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