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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建筑公司一名职工,公司老板安排我去工地负责签收材料,有一笔材料款公司未付。叫我付款。我有责任吗?

其他 2022-12-28 12:4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般应找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追讨工程款。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你属于职务行为,不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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