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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要求离婚,婚生子2岁,女方从事不正规工作,一个月收入3-4万,我一月8000,现女方要求孩子归她,彩礼12万归她,男方每年支付2万抚养费,直到小孩18岁。这样的要求合理吗?

离婚 2020-10-27 17:1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需要您和对方共同协商一致,您是否能够接受呢?合理的判断是有一定的标准的,对方的要求有一定的道理。您可以进一步描述一下详细情况吗?如果您现在方便的话,可以进一步描述一下详细情况,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服务,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这个要求不太合理合法,在小地方抚养费要不了那么多,可以不同意离婚
  • 你好,可以为你拟定离婚协议的
  • 婚后有外遇并想离婚,属于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赔偿计算标准,计算数额需要考虑以下五个因素:
    (一)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二)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三)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四)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 (五)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
  •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 你好,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你好,你们如果能够协商一致的话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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