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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名字的话,需要先把房贷一次性还清吗?

其他 2020-10-15 14:1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于一方名下一般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之间约定一方的房产加另一方的名字,一般法院是当做房产赠与来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赠与在登记变更之前是可以撤销的,登记之后就不可以撤销了。 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自己可以提出离婚。
  • 房产证上可以加姓名。
    想要改动房产证上的名字有几种不同的方法,会涉及到产权、债权、税费等各种问题。而且房产证改名字对于婚前、婚后,是否有贷款未偿清有不同解释,不同情况的办理费用也不相同。
    首先,搞清楚几个名字:购房合同:写几个人的名字都可以,但是注意购房合同上填写的购买人是谁,房产证就登记给谁。
    按揭贷款合同:只能写一个人名字,因为按揭购房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其原因是规避银行的贷款风险。
    房地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名字,要求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持有,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
    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房产其他共权人持有,同样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这个证在法律上标志着房产的共同归属,同时双方约定各自的出资额或所占份额。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后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但与夫妻双方共同买房相比有很大差别(包括双方婚前或婚后共同购房),比如婚前购房的配偶一方婚前支付了大部分或是全部购房款,同时也是房屋按揭贷款的申请人(部分银行要求将房贷还清后方可加名)。因此,在离婚分割时,婚前房产婚后加名虽然属于夫妻双方共有,但并不代表可以简单机械地进行对半分割。根据《婚姻法》第39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据此,在离婚分割时,应全面考虑该房产的资金来源、还贷情况、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夫妻对家庭所做贡献等因素,对婚前购房的配偶一方予以适当多分,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况。
  • 你好,根据你以上所述,建议详细咨询房管局的
  • 您好 建议咨询当地的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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