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公司面临破产,现在我们都会放假在家,拿最低生活保障,如果过了几个月以后。公司在宣布破产和我们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我们的经济赔偿金基数是怎么算的?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算?就是说我们拿最低生活保障的那几个月也在12个月一起算吗?对,如果这样算的话,我们要少了很多钱,因为正常生产工资肯定比生活费最低标准要高了很多。算出来的基数也是要少了很多。问这样合理合法吗?

其他 2020-10-01 03:4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放假,用人单位应该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来停工、停产在1个工资支付期周内的,用人单位应该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1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源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淮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