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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因肚子不舒服,于2009.4.21到三明市宁化县大医院检查,医生通知2009.4.22做肠镜检查,并且开了一些肠镜前准备工作药物,4.22我父亲在做肠镜检查时感到肚子胀得很大,并且疼痛的受不了,医生停止检查后,马上送外科手术抢救,手术发现肠穿孔,现已经在医院住了快两个月,医院告知可出院,我想知道这个事情是不是医疗事故,我可向医院要哪些赔偿,赔偿数额是多少?

调解 2009-06-19 22:1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到当地卫生行部门医疗事故鉴定科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的,相应的医院应依法进行赔偿,并退还医药费。 可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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