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8年10月甲方委托我公司,设计并制作甲方店面及宣传印刷品,有对方公司经理签名的合同,我公司完成设计并交付所有制作成品。 后甲方一直推搪不付款,到2009.06不承认有发生过此等费用。 并甲方于2009.03结束营业(我司不知道的情况下)。 问题: 1.是否可以起诉或者申请法院支付令 2.我手头上只有合同(当时合同是经理签的,经理承认有发生过此费用,但是老板不承认,连他们老板叫什么名字(具体法人是谁),都不清楚,应该如何收集证据及资料。 3.甲方公司老板据说是香港人,应该去那里起诉(甲方和我司都在广州市海珠区 ) 4.具体起诉的流程是怎样的? 谢谢

其他 2009-06-19 22: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