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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我公司依法参与武汉市东盛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我公司认为在大冶市保康小学新建教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冶招【2020】038号)的采购活动中,该项目的(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损害了我公司权益,特提出质疑。一、具体质疑事项如下:1.招标文件于2020年9月29日发布截止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时间为2020年10月4日。(10月1日至4日为全国规定放假时间);2.我公司要求就上述几方面依照有关法规作出回复,以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二、所质疑事项的事实依据如下:1.;(列明事实依据目录及对每条事实依据的详细说明。〉请问我的质疑依据有吗

其他 2020-10-10 10:5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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