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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电商优诺公司虚假宣传?

不正当竞争 2023-08-29 11: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企业虚假宣传的行为人,可以向工商管理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企业虚假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虚假宣传投诉方法1:直接到工商部门投诉。
    虚假宣传投诉方法2:打12315电话投诉到工商。
    虚假宣传投诉方法3:打4000456007 投诉到中国打假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第三条 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 法律分析:虚假宣传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例外是其他具体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查处。虚假宣传行为,是指市场中的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造成消费者对他们提供的其商品和服务进行误解,从而赢得交易机会和竞争优势的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也就是公认的商业原则,应当受到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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