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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想咨询您点问题,第一我是在9月29,30两天请假,公司用我请的假跟十月一号连上了为理由要扣我三倍工资,而且他们234号还不放假,也不给三倍工资,请假扣三倍,这合理么。第二是我准备十月中旬离职,现在还没签,公司告诉我十月份保险缴纳完毕,要求我补上十月份公司交的那一部分 ,这合理么

劳动纠纷 2022-12-27 10: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劳动者如果是在当月的下旬辞职,当月的保险仍然需要交纳。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按日对单位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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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们234号还不放假,也不给三倍工资,公司告诉我十月份保险缴纳完毕,这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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