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民法意见21条的三种情况各包括哪些?

肖像权 2009-06-20 16:0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民法意见》第21条规定: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察院护权;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