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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爱人于2003年结婚,2008年共同购有一套价值25万元左右的房子,(属于爱人单位抓阄购买的,享受单位水电气优惠),生活户头是爱人名字。但至今未办理房产证,请问离婚时,这笔房产该如何分配

离婚 2009-06-21 14: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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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方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如果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因该房屋无房产证,不能确定房屋所有权人,则法院会判决该房屋归谁使用(一般情况下是共同使用),不会判决归谁所有,待以后办理了房产证,双方仍可以协商解决房屋的归属,无法协商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该共同财产。
  • 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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