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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里的祖屋,属于我和叔叔两人,在今年,叔叔未经我的同意就把屋子拆了,盖起了新房子,并已搬进去住,因为农村的房子,都是没有房契的,为免以后房产纠纷,我想和他定立协议,协议须列明:房地是每人一半,虽然是叔叔盖了新房,但他未经我的同意,把属于我的部分也盖了,并且用来出租,为此,我要保留我的的另一半房地权,只是以每年**元租给叔叔使用,叔叔不得私自办理有关房屋房权的一切事情,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请问我这份协议书还应强调别的有关条件吗?签订协议书时,要有什么条件才算受法律保护? 期盼律师的意见和帮助,谢谢!

其他 2009-06-20 13:1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有房子是你们共有的证据吗?你这样写你叔叔能同意吗?如果他同意,你最好还是和他去办理下宅基地使用证以及房产证,写上你们两的名字。只有协议效力不强风险也大,而且你说房子共有,你要有强有力的证据,其实还是土地房本上有你的名字最保险
  • 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内容可以这么写,如果不放心的话,建议找律师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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