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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在网上以及一些贷款平台反复贷款,但都无力偿还,最后都是家人去借钱还债,而追债公司会采取骚扰,威逼,恐吓的方式来对家人进行追债,有没有办法可以避免此类事情发生,避免无止境的因为家人关系为弟弟还债?

其他 2020-12-12 10:0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H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 您好,在法律层面,您所描述的问题主要涉及:民事合同中的借款纠纷问题。根据法律的规定,借贷关系自金钱完成给付之后,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形成。双方如果有约定还款期限,对方应当在期限内还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款,但是需要给对方一定的合理期限准备还钱。鉴于上述法律分析,建议您:如果你们之间没有约定还款时间,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但如果钱款数额较大,也应该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筹款。如果对方拒绝还款,可以根据转账记录等,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查明事实依法判决。如果法院确认了你的债券之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名下的财产。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6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197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的另有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的用途、数额、币种、利率、还款期限及方式等的条款。198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由关规定。199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状况、财物状况等真实状况。207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应当按照约定或国家的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综上所述,个人系自然人,根据问题的描述,自然人为贷款人,公司(法人)为借款人。为最大限度的保障贷款人的合法利益,保障双方借款合同的如约履行:1、在合同之中约定明确借款的用途、数额、利率、币种、还款期限及方式、以及逾期还款逾期利息的支付方式及计算方法。2、在订立借款合同之前,对借款合同的订立过程进行公证,保证借款合同的订立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保证借款合同系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3、在订立借款合同之前,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人或担保物,在借款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形下,由担保人偿还债务或以担保人拍卖的借款优先受偿贷款人。4、在订立借款合同之前,要求借款人提供与贷款业务有关的业务状况、财务状况,以综合评价借款人借款用途的前景,以及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收益预期和偿还能力的评估。做到最大限度的降低借款风险
  • 1、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3、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 网贷种类多,要警惕风险,先不要操作,分析核实后避开风险安全处理比较稳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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