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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托管公司跑路,租客付了一年房租,也不愿意协商,我只收了四个月房租,现在叫租客搬走也不愿意,那打官司估计需要几个月,从现在开始(本来10.1应该收到房租,现在托管公司违约了,按合同就是10月下旬可以收回房子的)到官司判决后租客搬走这段时间,可以起诉叫租客付逾期腾退费用吗?还是叫托管公司支付逾期腾退房子的房租吗?2、打官司证据是在立案的时候就要交的,还是开庭的时候交?需要的是原件还是复印件?3、我跟托管公司签的租赁合同是和成都某公司苏州分公司签的,合同上盖的章是成都某公司的(是总公司的章,没有苏州分公司的字样),后来成都某公司苏州分公司和苏州B公司并购了,后来四次房租也是苏州B公司打款给我的,我现在是不是可以起诉苏州B公司?因为租客那边也是跟苏州B公司签合同的。如果不起诉苏州B公司,是不是收不回房子?4、像我这种情况,打这个官司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起诉的时候,我要求解除与苏州B公司的合同,收回房子,要求房屋实际占有者(租客)腾退房子,并支付逾期腾退房子的费用(或者还是应该叫托管公司支付逾期腾退房子的费用)。这些要求能达到吗?请各位律师分别就这四个问题回复一下,越详细越好?万分感谢!!我的主要目的是收回房子

其他 2020-10-19 10:0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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