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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侄子,我姑姑去世了(未婚,没有子女),我姑姑是我爷爷三十几年前由我爷爷的妹妹送养到我家,由我爷爷抚养长大,户口也在我爷爷户口,和我爷爷的关系在户口本上为父女的关系,我爷爷是我姑姑的养父,现在我姑姑名下有一套房,我爷爷我奶奶还有我父亲都已经去世了,现在我姑姑的生母的还在(我姑姑送养过来以后我姑姑的生母没有尽抚养义务,由我爷爷抚养长大,但我姑姑的生母和我们是亲戚关系,我姑姑把她的生母叫姑姑,管我爷爷叫爸爸),现在就我姑姑名下这套房子该由谁来继承?我做为侄子是否能够继承,她的生母还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能否继承?

其他 2020-11-04 23: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遗嘱,遗产的分配就按遗嘱来办,如果没有立下遗嘱,则法定继承办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产生遗产纠纷,则可走法定程序来继承父母遗产,具体能分到多少遗产,这个要根据法院判决以及认定了。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XX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1、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 房屋继承需要的证明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   收养的子女也有代位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权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不仅被继承人收养的子女的亲生子女可以代位继承,继承人收养的子女也享有代为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amp;若干问题的意见》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 如要按收养子女处理,要办理收养登记。
    家庭财产应当分给对家庭财产有贡献的人。
    如果是你奶奶个人的财产,分给谁由你奶奶个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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