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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加工厂)上班,员工10人左右,不知道是否有证经营,我与11月23号进公司,当时面谈工资保底1500,要求员工每个月要上满216个小时,上满216小时之后按加班费计算(1500+加班费7元/小时),每月不到216个小时则按保底工资1500元计算(50元/天),公司规定于每月20号发工资,员工得压20天工资,本人从11月23号进公司上班至12月20发工资,11月份的考勤7天共得到工资350.00元,如果按老板的说法从12月1号至30号上满216小时之外应得算加班费(1500保底+加班费7元/小时),但是老板没有兑现承诺,在员工未知情下规定员工从进公司上班满一个月之后才能按216小时计算(进公司的第一个月是1500,每天上班8小时+晚上加班3小时都是按50/天计算),需要说明的是本人进公司一个月公司没有与员工签劳动合同。为此,我们找老板协商一天未果,还说你们找劳动局人员来都没用。以上说的都是真实经历,真诚的希望专家给点建议和方法以及如何利用法律等,需要收集上满证据等!望专家能详细为我解答,谢谢!

其他 2011-12-24 15: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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