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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让员工交服装费对吗?我在这家公司做了9个月,每月都拖欠10多天,这是否正常,还有公司工资每天是按30天来计算的,这样正常吗?最关键这公司加班是义务加班,还是强制性的加班,我该这么维护我的利益,我现在是辞职了,我9月4号辞职的,4天的工资还是今天才拿到手,并且还是按30天来算给我,公司可以这样算吗

其他 2020-11-11 23: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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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你好!强制加班的问题,如果主张加班工资并且具有能够证明相应加班时间的证据,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在折算工资的时候应当按照完整一个月为21.75天来折算。可参考2008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如果公司未实际提供服装或仅提供基本工作服,不需要交服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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