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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在2009年购买1套经济适用房,当时首付110000元,另60000元在银行分期付款,因当时办理房贷时就用男方的名字,现已支付近3年的贷款,我们的婚姻无法继续,丈夫有外遇,并经常使用家庭暴力。我现已无法忍受,以前为了孩子,哪知丈夫越来越过分,请问现在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银行 2011-12-22 20:3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平分,但一方有婚姻法规定给予对方损害赔偿的情节如家庭暴力等,另一方可要求给予损害赔偿
  • 离婚吧,你可以分到自己应得到的财产,即房子平均分割。也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让男方支付抚养费。挺过去,明天依然美好!我愿意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不让妇女成为弱者。
  • 房屋属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 可以起诉离婚,婚后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会平均分割,但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婚姻法规定在下列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一) 有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 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以首先收集家暴的证据,比如受伤照片、医院医嘱等。然后要求男方少分或不分财产,并另外对你赔偿。
  • 房子如在婚后购买即使没有你的名字,也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平均分割,为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 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应当积极搜集证据,在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离婚,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孩子多大,还有其他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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