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某市甲服装厂在1983年3月9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牡丹”牌商标,用于男式西服系列,取得了“牡丹” 商标专用权。由于“牡丹” 西服用料考究,制作精细,价格合理,因而蜚声省内外,深受消费者的欢迎。1

其他 2008-04-14 22: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